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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1998-03-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1998年3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鹏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关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关于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批准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1998年中央预算

四、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五、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六、审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七、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九、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十、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十一、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十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十四、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十五、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六、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十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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